第三十八章 商法的推行_奋斗在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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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章 商法的推行

  第三十八章商法的推行

  说实话。周梦臣作为首辅。这些案子对当事人或许很重要,这关乎家产的归属。关乎祖上清名。等等。但是对周梦臣来说,算不了什么。

  一些家务事而已。

  这些奴仆与主家在一起生活几十年,甚至有些家族在明初都聚族生活。比如,松江陆家。他们的家谱之中就记载着,先祖避元时乱,冒险渡江而南,一家被杀的差不多,幸有忠仆,将几个孩子送到了松江,才有后来的松江陆家。而忠仆这一脉,世世代代在陆家之中有重要位置。

  只是忠仆第一代自然是忠仆,毫无疑问的。但数代之后,到底怎么想,就不好说了。

  陆揖的父亲堂堂翰林学士最后与家族决裂,自己迁到了上海。另开一脉,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。虽然没有外传,但很多事情都是有共性的。

  对于站在首辅位置的周梦臣,他其实很希望这些大家族内部乱起来,毕竟一个大家族自己败一时也败不了的,非乱从内起,在自己家里狠狠杀上一番,才轮到外人来。

  周梦臣并不希望江南这些宗族太过强盛。

  这案子弄得不明不白,不清不楚,也未必不行。反正这些家务事即便放在现在的法庭上,也未必能让双方都心服口服的。

  只是周梦臣从更高角度来看,这些事情根结在于财政权的不明晰。

  因为父母在不分家,所以很多人财产都是族产,他们仅仅是掌管而已。而家族产业,又细分为各房的产业等等。很多人的私人财产很少的,甚至于仅仅是自己的私房钱。

  很多东西,看似你拥有的,但实际上却是族产,比如土地。一般来说,很多人的土地都不能卖给外人,必须卖给族内的人。这就是因为他的土地具有族产的属性。

  这种集体所有,其实很不清楚。一个不小心,就变成了族长所有了。

  周梦臣借此退出商法最重要的一项,那就是明晰的私人的财产权。

  虽然不能说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。而今所有财产今后要明晰所有人。要么是私人财产,如果是族产,则被视为宗族男丁都有一份股份公司。

  总之,所有财产都能够具体在某个人名下。或者是官产。

  而这财产既然在某个人名下,那么他们就有自主的处置权。

  这是将人从宗族体系之中瓦解出来。

  如此一解决了,这些主仆之间扯不清的财产关系。也减弱了宗族对人的控制。再有这样的事情,让他们去官府看着些产业登记在谁名下。

  顺便,这种登记应该要交印花税的。也算是地方的又一财源。而且有这种详细的经济数据,在征收商税的时候,也有了依据。

  当然了,还有些问题没有解决。那就是女人虽然有财产权,毕竟古代女子的嫁妆都是他们自己的。但是却没有独立的继承权。这也是民情所系。

  周梦臣也没有办法。

  毕竟他看似权倾朝野,但实际上,做很多事情,最后不要与百姓的传统道德观念抵触。即便他确定了财产权,今后这些大部分财产还是在家族之中最老的男丁身上。

  当然了,这仅仅是家族财产。自己如果脱离家族,自己赚的钱,却也是自己的。在此前儿子赚的钱,就是父亲的。

  这就是孝道。

  很多事情,只能进二退一。

  除此之外,周梦臣还重新拟定了商法。关于赋税,工厂,各方的条款,大抵上就是海瑞在松江行事的总结,又是由海瑞第一个推行。以南京户部的名义,在江南四府推行。

  这是将江南四府当成了大明的特区了。

  这些事情,说起来很容易。但是做起来也非常难的。

  在周梦臣看来,甚至比打仗要难多了。

  毕竟打仗的时候,泾渭分明。谁是敌人,谁是自己人,一目了然,但是而今日,朝廷之中,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。很多人面前一套,背后一套。

  即便是很多看上去是自己人。但未必做自己人做的事情,设套,背刺,更是家产便饭。

  从嘉靖四十七年来说,一直到嘉靖五十一年。周梦臣一直在与各方势力不断的博弈,争斗,妥协。运用了各种办法,将自己的政策推行下去。

  说来可笑,最好推行的反而是一条鞭法。

  因为一条鞭法是实实在在的。土地就在哪里。再加上大量合格的测绘员。即便出现误差,也是相当少的。地方想要隐秘都隐秘不了。

  自然查出来大量的隐田。

  不过,法不责众。周梦臣也不敢做犯众怒的事情,甚至专门交代人缘比较好的瞿景淳去做一件事情,那就是篡改黄册,将这些原来没有在黄册上的土地一一补上。这些大家族只要乖乖交税,周梦臣就当之前从来不知道,这些家族还做过这样的事情。

  这是给他们颜面,也是给自己的颜面。

  其实,这一点他们都愿意做。还是海瑞对魏国公穷追猛打的,最后让魏国公落得削爵,让嫡子继承魏国公爵位。这虽然看上去,没有什么。

  但是魏国公家中可是有免死金牌的。天下第一勋贵,中-山王徐达之后。

  杀魏国公震慑天下。而且这几年,周梦臣不惜辣手,很多原本的豪门大户都被周梦臣弄进去,各方士大夫这才乖乖的交税,觉得自己交税是一种美德。当然了,该给免税额度,还是要给的。即便如此,周梦臣也觉得田赋的增长将是一个骇人的地步。

  而今虽然全天下还没有清丈完,比如西北,西南,还有刚刚确定了辽东海西,还有海外土地,都还没有清丈完毕。

  这个时候核计天下田赋,在两千万两以上。等各地都清丈完了,如果能压缩免税额度的话,田赋数量轻轻松松能到达三千万元之多。

  也就是说,单单这一项,就足够维持大明朝廷运转了。

  甚至让周梦臣担心一件事情。

  那就是朝廷钱太多了怎么办?

  如果古代人或许对朝廷府库充实,如文景之治,朝廷府库之中的钱,累累不可数的地步。但是周梦臣很清楚一件事情,大明流通的白银数量是有限。

  具体数量有多少,周梦臣搞不清楚,一方面这数字一直在变动之中,因为海贸的原因,一直有银子流入大明。其次,周梦臣手中的经济数据也不多。

  不能测算大明货币总量。

  但是周梦臣估计,铜钱加银元加黄金,能有四五亿两之多已经不错了。当然了,这是真金白银,至于通过银行票据债务扩大的数据,周梦臣就更不好统计了。

  如果朝廷将钱都存在府库之中,大明经济是会出问题了。而且是大问题。

  但是清丈田亩与一条鞭法的事情,做得如此成功。但是比较务虚的方面,也就等良贱,与商法改革,却一直步履维艰。

  商法还好,在海瑞的努力之下,整个江南四府都做到了一点,周梦臣也将北方的河朔省纳入试点之中。再加上北-京与南京附近,渐渐的形成了工业区。

  但是想要推广到全国,还是有很大的阻力,最大的阻力就是人才。

  商法本质上,就是对工业化之后的生产关系的重新界定。从管理上,要求大明各衙门深入到生产环境进行精细化的管理,然后这样的人才,在大明太少了一点。即便周梦臣数年前就将数学纳入科举,这些年更是逐年增加数学的难度。

  以至于有很多学子说:“八股易过,数学乃是鬼门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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